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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无汞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4 | 来源:履约四处

各有关单位:

我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开发的“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于2017年获全球环境基金(GEF)批准并于同年启动实施。按照项目总体设计,项目拟安排2000万元赠款支持电石法聚氯乙烯(PVC)生产共5-10个试验单元开展无汞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工作大纲见附件1)。按GEF要求,获得赠款的相关方需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等形式),该项活动的配套资金应不低于拟获赠款的9倍(其中现金配套应不低于拟获赠款的2倍)。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电石法聚氯乙烯(PVC)生产企业。参与评估的每个试验单元PVC产能应不少于1万吨/年,项目期间实际连续运行时间应不少于8000小时,每家电石法PVC生产企业最多申报2个试验单元,每个试验单元的无汞催化剂不能相同,每个试验单元单独申报一套文件。

二、申报主体资质        

申报主体至少需要满足如下资质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信誉度;

2. 自2017年8月16日以来,无新建、扩建使用汞、汞化合物作为催化剂或使用含汞催化剂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线;

3. 自2020年底以来,年均单位产品用汞量均低于49克汞/吨PVC;

4.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企业已开展过所申报类型的无汞催化剂应用相关试验,有至少6个月的连续运行数据基础。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意向函(参考格式见附件2),无汞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实施方案(大纲格式参见附件3)以及证明材料(具体清单见附件4)。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首页、关键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四、赠款资金分配方案

活动赠款资金按参与评估活动的单个试验单元PVC产能占评估活动PVC总产能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申报试验单元的PVC产能高于3万吨/年的按3万吨/年计。

五、其他事项

请感兴趣的单位于2022年12月6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函报我中心。我中心将组织专家参照量化评分表(见附件5)对申报材料进行量化评估,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研后确定最终结果。

联 系 人:杨济妮 010-82268571 15801162152

电子邮件:yang.jini@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

1.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无汞

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工作大纲

2.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无汞

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意向函(参考格式)

3.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无汞

催化剂和无汞替代技术评估活动实施方案(参考格式)

4.证明材料清单

5.量化评分表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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