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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汞回收及治理技术研究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 来源:履约四处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汞回收及治理技术研究咨询服务。该项目拟明确可示范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烟气汞回收技术,推动有色金属冶炼行业广泛应用相关技术,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烟气汞排放的控制。
本项工作预计2021年9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28,期限12个月。
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具有5年或以上有色金属冶炼汞排放控制技术和相关管理政策研究经验;
(2)熟悉国内或外有色金属冶炼烟气汞排放控制和回收技术; 
(3)具有较强的现场调研组织协调能力及丰富的调研经验;
(4)具有相关领域政策研究、分析报告编写经验。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赵媚
电话:010-822685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o.mei@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0室
电话:010-82268993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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