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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球环境基金-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汞环境无害化管理与绿色生产示范项目”示范企业意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8 | 来源:履约四处

各有关单位: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自2017年8月16日起生效,我国履约工作已经全面开展。其中,有色金属冶炼,包括铅、锌、铜和工业黄金冶炼,是公约第八条附件D明确规定的汞及其化合物大气排放源,也是我国重要涉汞行业。为做好我国履约相关工作,从源头、过程和末端对有色金属冶炼全过程的汞环境风险进行防控,提高有色金属冶炼汞废物资源化水平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我中心拟与世界银行共同开发全球环境基金“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汞环境无害化管理与绿色生产示范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计划执行期为6年(2022-2027年)。  

项目拟申请全球环境基金(GEF)赠款2000万美元,用于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制修订研究、大气汞排放控制及含汞废物回收处置技术示范、制定推广计划并开展项目成果宣传以及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四方面活动(详见附件1)。其中,计划安排1600万美元支持有代表性的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开展大气汞排放控制及含汞废物回收处置示范活动,140万美元用于支持示范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开展项目协调及履约能力建设活动。  

按GEF要求,获得赠款的相关方需提供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等形式)。其中,拟由示范企业提供的配套资金不应低于拟获赠款的9倍,拟由地方生态环境管理部门提供的配套资金至少与拟获赠款等额。赠款分配方案待项目获批后对意向企业进行评估而定。  

请有意向的企业及企业所在地的生态环境管理部门于2021年3月5日下午5:00前将意向函(参考格式见附件2和附件3)提供我中心。  

联系人:赵媚、邵丁丁  

联系电话:(010) 82268578、82268580  

传真:(010) 8220053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o.mei@fecomee.org.cn  

附件:1.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汞环境无害化管理及绿色生产示范项目简介  

   2.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汞环境无害化管理与绿色生产示范项目意向函(企业参考格式)  

   3.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汞环境无害化管理与绿色生产示范项目意向函(管理部门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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