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按照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再生汞生产设施汞及其化合物等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研究,加强我国汞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本项工作预计2020年7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9.5个人月,期限10个月。
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具有五年以上汞废物回收处置研究经验;
(2)熟悉汞及其化合物检测方法;
(3)具有相关标准编制和技术报告编写经验。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赵媚
电话:010-822685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o.mei@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0年6月12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715室
电话: 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