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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公共信息和宣传教育材料制作子项目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6 | 来源:履约四处

各有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按照项目总体安排,拟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制作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阶段成果科普类宣传短片和纪录类宣传短片,制作汞知识宣传手机应用程序,向社会宣传汞健康和环境影响方面的知识,介绍项目的进展和成果,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交流和合作,提高公众的健康环保意识。

本项工作预计20206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9.5个人月,期限10个月。

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具备3年以上宣传片和手机应用程序设计制作相关经验,包括宣传片、专题片、宣传册、展板设计制作等(需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

2)具备工作大纲中的宣传片制作、手机应用程序开发所必需的专业设施(如高清拍摄设备、后期专业编辑设备等)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公益类活动宣传片制作、应用程序开发经验者优先。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赵媚

电话:010-8226857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716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zhao.mei@fecomee.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20515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陈兰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715

电话:    010-82268845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chen.lan@fecomee.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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