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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贵州省履行水俣公约行动计划编制和优先制修订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子项目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28 | 来源:汞公约履约处

各有关单位: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zhao.ziying@mepfeco.org.cn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贵州省履行水俣公约行动计划编制和优先制修订政策法规标准研究子项目咨询服务。通过开展汞流向报告试点活动,制定指导贵州省履行公约削减淘汰汞生产、使用和排放的贵州省履行水俣公约行动计划,并通过研究贵州省履行水俣公约政策标准制修订现状及需求,提出贵州省履行水俣公约政策标准制修订现状评估及需求研究报告。

本项工作预计2018年11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16.5,期限17个月。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 具有五年或以上相关规划、政策或标准编制工作经验;

(2) 具有相关化学品调查工作经验;

(3) 熟悉贵州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

(4) 具有研究报告写作经验。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联系人:赵子鹰

电话:010-8226897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8年10月19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xiao.suizi@mepfeco.org.cn 

接收人:肖穗子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0室

电话:    010-82268849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xiao.suizi@mepfeco.org.cn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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