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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加强中国汞供应和贸易管理战略和行动计划制定咨询服务意向征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5 | 来源:汞公约履约处

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根据项目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调研评估中国汞供应和贸易现状及相关管理要求,结合中国汞使用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分析中国汞供应和贸易的履约差距和需求,制定加强中国汞供应和贸易管理战略和行动计划,为相关管理部门和企业履行公约义务提供指导,并为编制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提供支持。

本项工作预计201710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78,期限40个月。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长期从事汞及相关物质贸易研究工作;

(2)近五年开展过汞矿、汞及其化合物调查研究工作;

(3)具有5年或以上从事汞供应研究工作经验;

(4)具有化学品和化学物质进出口数据统计经验,合法拥有相关数据来源渠道者优先;

(5)具有相关规划或环境公约履约战略和行动计划编写经验者优先。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钦兆森

电话:010-8226857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qin.zhaosen@mepfeco.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79 6 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彭颖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0

电话:    010-82268844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peng.ying@mepfeco.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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