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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征询公告——“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准备金项目”之原生汞矿采冶汞污染地块风险管理框架制定任务
发布时间:2017-02-27 | 来源:汞公约履约处

各有关单位: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世界银行联合开发的全球环境基金“中国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能力建设项目准备金项目”现已启动实施。

根据项目的要求,拟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对贵州省铜仁市原生汞矿采冶产生的典型汞污染地块开展汞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并根据世界银行有关环境安全保障政策要求,制定汞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理框架,为下阶段开展汞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和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支持,促进中国汞污染地块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本项工作预计2017年4月开始,计划人月总数为54,期限7个月。

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单位提交意向书。有兴趣的单位须按如下资质要求提供逐一说明和一一对应的资料证明其具备项目要求的资质以及完成项目工作的相关经验。资质评定的标准如下:

单位资质

(1) 中国单位或公司需具备环境工程咨询甲级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该资质要求不适用于外资公司);

(2) 具有五年及以上复杂污染地块调查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经验;

(3) 具有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采样和汞污染监测能力和经验;

(4) 在污染地块方面具有丰富的国际合作项目经验,至少具有世界银行相关污染地块国际合作项目工作经历;

关于世界银行涉及利益冲突的政策,可参考《世界银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借款人选择和聘请咨询顾问指南》(即《咨询顾问指南》2014年7月版)第1.9条的规定。

为提高投标人资质水平,有兴趣的单位可与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或以分包咨询顾问身份共同投标。

本项目承担单位将根据咨询顾问指南规定的“基于咨询顾问资历的选择”(CQS)方法评选确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钦兆森

电话:010-8226857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qin.zhaosen@mepfeco.org.cn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机构,请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17:00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将包含机构资质和业绩文件的意向书传真、邮寄或发电子邮件至:

接收人:彭颖

接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0室

电话:010-82268844

接收传真:010-82200517

接收电子邮件: peng.ying@mepfeco.org.cn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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