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
子项目聚氯乙烯行业机构政策监管能力加强方案
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以下简称VCM项目)由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与环境保护部对外合作中心(FECO)合作共同开发实施。
项目旨在通过制订和完善PVC行业汞污染控制的政策与标准,提高相关部门管理和执法能力,加强公众对汞危害的认识,并开展含汞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低汞触媒工艺的全过程监控和管理以及新型无汞催化剂和无汞工艺的研发和应用,大幅减少汞的使用和排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根据项目要求,将在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文件(PD)的编写,作为下一步项目正式实施的大纲和整体规划。
现拟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一家单位承担其子项目聚氯乙烯行业机构政策监管能力加强方案研究工作。相关信息及要求摘要如下:
一、 工作内容
1. 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和管理机构现状
梳理和分析目前我国目前已经出台的聚氯乙烯和汞触媒行业生产、经营、污控和废物管理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部门通知、行业规划和技术规范等政策法规现状,总结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列表。
分析聚氯乙烯和汞触媒行业生产、污控和废物管理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和机构现状,总结我国聚氯乙烯行业管理机构框图。
2. 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和管理能力加强实施方案
对照水俣公约履约要求,分析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和管理机构差距,提出政策、机构和监管能力加强方案,建议至少包括:
? 政策、法规、标准、规划和规范制修订列表,分析各项政策法规的必要性和意义;
? 监测和监督和管理机构组建和调整方案,分析其必要性和意义;
? 监测和监督和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人员的政策法规实施能力加强和提升方案,列出拟开展活动和相关预算
3. 聚氯乙烯汞示范项目利益相关方参与方案
分析聚氯乙烯汞示范项目相关活动中涉及到的主要利益相关方,有重要利益的机构、个人或团体。通过重要性和影响力矩阵分析对每个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影响和重要性的评估,设计行动方案确保项目的成功实行。
4. 参与项目相关会议和活动
根据项目要求,参加项目启动会、项目指导委员会会议、项目协调会及项目总结会等会议,协助项目实施机构进行实施进度的监督和管理,为项目PD编写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
二、 工作产出
1. 聚氯乙烯行业政策机构现状及能力加强活动实施计划(中文版,合同签署1个月内提交);
2. 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和管理能力加强实施方案(英文版,合同签署2个月内提交);
3. 聚氯乙烯汞示范项目利益相关方参与方案(英文版,合同签署3个月内提交)。
4. 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项目总结报告(中、英文版,2016年9月30日之前)。
三、 工作时间
项目期为合同签署日至2016年10月31日。
四、资质要求
1. 熟悉《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要求;
2. 熟悉我国聚氯乙烯行业政策和管理机构现状;
3. 熟悉国内外聚氯乙烯行业总体情况;
4. 熟悉全球环境基金关于能力建设和利益相关方分析的要求;
5. 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6. 具有丰富的调研经验和技术报告编写经验;
7. 子项目承担单位的团队中,至少一人具有副研究员或以上职称,熟悉《关于汞的水俣公约》,至少一人具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至少一人熟悉国内外聚氯乙烯行业总体情况。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或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凌曦、邵丁丁
联系电话:010-82268574、010-82268580
电子邮件:ling.xi@mepfeco.org.cn
shao.dingding@mepfeco.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书接收人:肖穗子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方胡同5号710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 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 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