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于2017年8月16日对我国生效,公约明确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和进出口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我国政府根据公约第6条的规定进行了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生产的豁免登记,据此,我国将于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血压计。
为支持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替代品生产及应用工作,我中心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共同开发了“中国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生产淘汰及无汞产品应用替代示范项目”(以下简称“医疗示范项目”),经全球环境基金(GEF)批准后进入准备金(PPG)阶段。PPG阶段将完成全额项目文件(PD)的编写,并报GEF批准后实施。为此,拟聘请一家有资质的单位编写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协助完成全额项目文件(PD)中相关内容的编写。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实地调研和资料分析等方式,编制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协助完成全额项目文件(PD)中相关内容的编写,支持配合完成其他PPG项目相关活动(见附件4 活动结构框图)。
二、工作内容
(一)编制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
1.调研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及其替代品采购、使用、汞临时储存、含汞废物产量及处理处置等及相关管理现状,根据调研结果,编制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医疗机构的筛选标准,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1)参与项目的意愿、配套能力、替代规划;
(2)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支持;
(3)医院规模、采购方式与能力、示范性、潜在的环境和社会影响、医院的环境和安全管理能力等;
(4)医院进行应用替代的增量成本。
2. 基于制定的示范医疗机构筛选标准,协助完成示范医疗机构筛选工作,编制全额项目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时间安排及预算需求。
(二)编写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推广方案
基于对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及替代品使用情况的调研以及示范医疗机构筛选结果,针对未参与全额项目示范活动的医疗机构,编写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推广方案,明确医疗机构无汞替代的推广目标、推广任务、推广活动设计等,并对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推广活动预算需求进行测算。(该方案将基于项目示范后经验再进行细化和完善)
(三)协助编制全额项目文件(PD)及实施手册
基于前两项活动成果,协助PPG项目国家技术顾问(NTA)编制全额项目文件(PD)中与含汞体温计、血压计使用替代相关的内容;编制全额项目文件(PD)实施手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项目简介,包括项目背景、目标、活动和资金安排;
2. 项目结构安排,包括相关机制、专家和机构安排;
3. 项目实施程序;
4. 项目采购计划;
5. 项目监督与评估
三、产出
本咨询任务的产出包括以下3个(中英文):
1. 2020年4月30日前提交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
2. 2020年5月31日前提交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推广方案
3. 2020年6月30日前提交全额项目文件(PD)及实施手册(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部分)
四、进度要求
项目的执行时间为合同签署之日至2020年8月31日。
工作内容 | 2020年 |
4月 | 5月 | 6月 | 7月 | 8月 |
梳理项目及PD文件核心要素及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使用基线信息 | | | | | |
完成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示范活动方案(中英文) | | | | | |
完成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推广方案(中英文) | | | | | |
完成全额项目文件(PD)及实施手册 (医疗机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替代品使用部分) | | | | | |
根据国家技术顾问及国际首席专家顾问意见修改完善以上成果材料 | | | | | |
五、资质要求
(1)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需具备如下资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 具有至少6年公共卫生管理、相关政策制定、编制相关行业计划等方面的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列明项目名称和负责内容,需提供如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证明40分)
3) 具有公共卫生领域示范项目的相关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列明项目名称和负责内容,需提供如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证明30分)
4) 参与过国际项目的机构优先。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需提供相关证明);
2) 至少10年关于政策/规划制定、战略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列明项目名称和负责内容,需提供如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每提供一个项目证明40分);
3) 5年以上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等领域相关工作经历,熟悉相关公共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熟悉相关行业情况;
(3)项目组成人员要求:
1) 团队核心成员至少2人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公共管理或社会学等相关领域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专业证书复印件)
2) 至少1人熟悉我国医疗机构现状,具有至少3年关于政策/规划制定、战略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经验;
3) 具有较强的编制项目报告的能力;
4) 至少有1人具备良好的英文写作与口语交流能力
5) 至少1人具备与多个项目涉及方协调工作和沟通的能力,具有至少5年项目工作经验。
六、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廖恺玲俐
电 话:010-82268576
电 邮:liao.kailingli@fecomee.org.cn
七、 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0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010-82268845
电子邮件:lu.junming@fecomee.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20年4月3日17:00(北京时间)
八、 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