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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22 |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现批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19)。 

 

  以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5085.7-2007)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田世宏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19年11月7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年1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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