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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2016年劳动合同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6-03-02 | 来源:对外合作中心网站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简介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是环境保护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对外合作中心”),正式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为1989年设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经济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国环境保护领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资金、履约项目资金、双边援助资金及其他对外经济合作事务的管理工作。经过20余年发展,对外合作中心逐渐形成了以履行环保国际公约、开展双边、多边环境项目合作、加强全球环境政策研究为主,以环保国际咨询和服务为辅的业务格局,培养了一支高素质的环保对外合作队伍,先后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首都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对外合作中心下设八个项目管理处、两个政策研究部门及综合、财务、合同等综合管理部门。
 
  财务处:负责中心财务、会计、审计、政府采购和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并监督执行中心的各项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构建中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组织编制和监督执行中心经济计划和财务预算;审核评价中心各种资金活动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项目单位项目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组织项目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项目资产管理和移交,组织项目经济绩效评价;审核、登记、监督经济合同执行;管理核算中心事业费和项目收入、成本和费用及各种资产基金;办理职工各种工资福利发放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算汇缴业务;办理税务事务;编报财务报告,归口会计信息发布;归口联系各种审计事务;管理政府采购事务;审核控股企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指导监督控股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双多边交流合作处:承担与双、多边机构和国际组织间合作协议、备忘录下合作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与双、多边机构及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开发、实施与日常管理;承担对外援助和“走出去”战略协调组相关工作事务。
 
  环保技术国际交流合作部(污染防治国际技术支持中心):开展水、气、土等污染物防治国际技术合作平台的建设及运营;利用国际资源做好环保重点工作的咨询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环保先进技术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开发、对接、示范和转移等工作;开展水、气、土等相关国内外环保合作项目的开发与实施。
 
  项目三处:承担我国履行《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日常工作,与世界银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等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工作。
 
  项目四处:主要负责承担承担《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相关国际协议的履约日常技术支撑和实施保障。具体承担履约策略与对策研究,负责履约谈判对案研究等工作并参加履约国际谈判。
 
  项目五处:承担国家《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履约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和技术性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履约和污染防治相关政策研究、国家履约实施计划编制、履约项目的开发和实施等工作。
 
  气候变化与碳排放核证中心: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研究,为环境保护部参与全球气候变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温室气体排放相关的第三方审定与核查、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
 
  汞公约履约处:主要负责《水俣公约》谈判技术支持;负责履约国家实施方案的编制及具体实施;负责履约项目的选择、准备和报批工作,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管。承担汞国际公约履约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全球环境政策研究组:紧密围绕环境保护部国际环境合作战略部署和工作需要,开展全球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研究,为我国开展环境国际合作、环境公约履约、借鉴国际环境管理经验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建议。
 
  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工作秘书处:是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与财政部国际司联合设立的机构,处级建制,为财政部作为全球环境基金业务归口管理和中国与全球环境基金合作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全球环境基金(GEF)项目执行办公室:与GEF项目实施机构合作,组织、指导项目的开发和实施;对GEF项目实施的重大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和协调;根据认证委员会评审意见,完善中心作为GEF执行机构相关政策、指南、流程,编制相关手册、模板、计划,完成中心NIE申报的后续工作;组建并维护外部专家队伍,开展相关培训;开展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负责项目预评、采购、监测和评价工作;负责GEF项目执行与协调社会环境安保政策实施等工作。
 
  环境金融咨询服务中心:组织构建中国环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与各地政府、银行及保险业合作,组织开展“银政投——绿色信贷”工作;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国际机构和企业间环保投融资交流、促进与服务平台。
 
  内部审计工作组(筹):独立的监督和评价中心各部门及所执行项目的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确保中心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完整性。
 
  国合会秘书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国合会)是由中外环境与发展领域高层人士与专家组成的、非营利的国际性高级咨询机构。国合会秘书处负责该机构的日常运作与管理。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此次共招聘20人。
 
  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网站:www.mepfeco.org.cn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范围为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接受211、985院校本科毕业生报名);
  5、英语听说读写流利;
  6、具有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7、工作责任心强,良好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8、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9、年龄在35岁以下;
  10、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即日起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网站(www.mepfeco.org.cn)、北京无忧工作网(www.51job.com)北京地区招聘页面和中华英才网(www.chinahr.com)北京地区招聘页面查询招聘信息。
  特别说明:对外合作中心岗位所聘人员按对外合作中心劳动聘用人员管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
 
  五、招聘说明
 
  1、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简历收取、简历筛选与视频初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确定聘用人员。
 
   2、简历收取
 
  在报名时间内,登陆我中心网站(www.mepfeco.org.cn)填写2016年劳动合同人员招聘应聘登记表(附照片),将简历投递至相应职位的电子信箱。简历投递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14日24时止。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如对其它岗位也有意愿,可在简历中备注,多投视为无效。
 
   3、简历筛选与视频初选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经视频初选(或在部门进行面试)后,通过资格初审者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4、笔试和综合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应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岗位招聘人数1:3的人员进入面试并电话通知。
 
  5、体检与考核
 
  按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人员组织进行体检。
 
  拟录取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核。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本人档案、在校表现进行外调。
 
  6、确定聘用人员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所聘人员按劳动聘用人员管理。京外生源不负责解决北京市户口。经调查核实,确不符合报考、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有关要求
 
  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要在报名中注明常用的通讯方式,并且保持畅通。
 
  及时沟通。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要及时与我们沟通,以免影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遵守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舞弊、隐瞒事实或有其他妨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社区,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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