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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届会议
发布时间:2012-07-10 | 来源:汞工作组

2012年6月27日—7月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组织的关于拟定一项具有全球法律约束力的汞问题文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召开。由环境保护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等单位派员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本次会议,全面参与了汞文书基本要素文件各议题接触小组的实质性谈判。

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李蕾副司长在全会上介绍了中国就本轮谈判所持的基本立场和主张。她表示,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公约顺利谈判的基础;资金机制和技术支持是带动其他议题谈判的关键。她呼吁发达国家应充分认识到,资金机制和技术支持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就此尽早达成共识,推动谈判进程取得全面进展。

我中心在此次谈判中承担了“供给和贸易”、“手工和小规模采金”、“产品和工艺”、“资金机制”、“技术援助”、“提高认识、研究和监测以及信息交流”、“大气排放”等7个接触小组的谈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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