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接收时间:公示日起至项目结束
申诉提交渠道:公示期间,我单位接受公众来电、来访、来信,并对所反映的问题根据“受理申诉程序”进行登记、调查、核实与处理。
联系人:李萌、郭姝慧
联系电话:010-82268534、8573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申诉提交信息要求:投诉人需写明投诉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投诉的项目、项目的不利影响、投诉人认为可能的解决方法的建议。
申诉处理过程:我单位收到投诉后将于7日内通知投诉人收到投诉;将于14日内通知投诉人是否符合投诉资格并在必要时收集更多相关信息;将于30日内向投诉人提出解决方案。在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将上交项目指导委员会或其他法律途径,并将和相关参与企业及试点地区项目管理部门一并跟踪申诉处理过程及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