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合作中心赴山东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汞触媒使用情况调研

时间:2018年12月12日来源:汞公约履约处

为了落实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2020年汞使用减半的履约目标,2018年12月3-7日,对外合作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李远率汞公约履约处相关负责同志赴山东德州、聊城、济宁、泰安和淄博等地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调研。

调研组分别对山东德州实华化工、山东信发化工、济宁中银电化、山东鲁泰化学、新汶矿业泰山盐化工以及山东东岳氟硅材料等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进行了调研。在听取企业相关人员的介绍后,李远书记强调企业负责人要对2020年公约履约目标高度重视,按照公约目标倒排技改工期,切实完成好履约任务,并希望企业在确保完成第一阶段履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无汞触媒的研发和示范,从源头减少汞的使用。 

   

期间,调研组还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王安德厅长、周杰副厅长以及相关地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了交流。李远书记指出,山东省是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大省,但目前看,山东的聚氯乙烯生产企业距离履约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希望省厅和地市环境管理部门承担好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及时完成技改工作,确保企业按时完成履约任务和目标。   

中心汞公约履约处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此次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