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5—17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交流中心、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专家组一行3人,由对外合作交流中心履约四处赵子鹰处长带队,赴我省开展《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履约情况调研。调研组就我省4家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化工分公司)的单位产品用汞量削减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调研及技术指导。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张生杰出席培训座谈会,厅土壤与固废管理处、省固废污染防治中心、西宁市生态环境局、格尔木市生态环境局、西宁市固废中心、大通县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15日下午,调研组针对企业技术人员及属地环保部门管理人员在西宁开展培训及座谈,由中国氯碱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张鑫老师重点讲解了《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低汞触媒高效应用技术指南》,并对企业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16—17日,调研组赴大通县、格尔木市,对青海宜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青海盐湖化工分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和指导,与企业就如何优化工艺,提高汞触媒利用率、加强质量管理及有效防止汞污染等方面展开讨论,并针对企业面临的各种难题进行技术指导。
调研组对我省单位产品用汞量削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履约,企业管理规范,台账清晰,克服了气候、天然气供应等方面的难题,积极配合开展低汞触媒的推广应用。企业认为经过调研组专家的悉心指导,解决了提高产量降低污染等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受益颇深,纷纷表示将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加强企业与科研单位的深化合作,共同致力于汞削减技术改造,不断完善公司生产工艺控制和资料台账管理,履行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按时完成单位产品用汞量减半目标任务,为我国在国际履行《水俣公约》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