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来我区调研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行业排污许可核发与汞履约项目实施情况

时间:2020年10月15日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2日至13日,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行业专家一行,来我区调研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排污许可核发与汞履约项目实施现状,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强小媛副厅长带队,厅环评处、评估中心、污染防治中心、吴忠市和石嘴山生态环境部门参加。

会议就我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排污许可核发与汞履约项目实施情况做了详细介绍,我区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共4家,汞触媒生产和回收利用企业2家,主要分布在吴忠市、石嘴山市、固原市。调研组对吴忠市和石嘴山市的2家企业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全过程进行观摩检查,详细了解不同企业的制造工艺,深入分析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生产聚氯乙烯后的运行情况。对废水、废气的产生及固废回收、利用、贮存等关键环节通过现场查看、翻阅监测报告、企业台账,排污许可申报与核发资料进行审查。调研组还与企业的技术部门对用汞量减半技术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解决汞污染防治问题和企业治理现状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组此次调研帮助企业解决了汞量减半技术中存在的汞污染防治问题,对下一步行业发展和无汞技术制造聚氯乙烯等新技术进行探索。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及涉汞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负起履约工作责任。二是要加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涉汞企业行业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及污染治理工作,强化排污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三是做好对企业的技术指导工作。各级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要积极指导企业做好涉及监测报告、企业台账、数据上报工作,落实好汞消减任务。鼓励企业与行业专家对接,拓宽思路,探索无汞技术制造聚氯乙烯等新技术,提高工程技术能力,让企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自治区生态环境污染防治中心)